Tuesday, January 29, 2013

致命车祸。。。28.1.2013


昨晚在回家的路上离家不远发生了一中车祸。 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吓人的情景。两兄弟, 一个七岁, 一个十三岁被一辆cement truck压过而死亡。这车祸让人心痛,生气和惋惜。我不忍心把这惨不忍睹的照片方上网。
这兄弟的父母一定悲伤的心碎了。天下父母心, 可怜呀。 母亲看见孩儿被压到头破脑流不哭疯了才怪。其实做父母的,什么可以让孩子在路上骑脚搭车? 路上如虎口。
我在Tampines45街的十字路口已经看过好几次警方的布告牌写着“FATAL ACCIDENT”希望看到车祸的大众做证人。这不是已经告诉大家要小心。。不管是车辆,路人,磨多车,脚搭车等要主意吗?人们应为‘事不关己’就从来没有方在心上但车祸发生了就追悔莫及。那些大型的车辆往往以为自己够大而欺负小车, 我何尝没有被欺负过?
每次看见脚搭车在我车前面晃来晃去,心里有气而骂过多少次 “why these idiots, life is too long iszit?". 这有一张照片。。。脚搭车就在我车前面。。。也就是发生悲惨车祸的Tampines45街路口!他两还挺‘拉风’的。。。交通警查在那里?你问我。。。”路不能骑脚搭车, 行人道也不能骑脚搭车, 哪在那里才可以?不要问我。。。问LTA, 问Traffic Police.
新加坡的交通警查在干吗?在路上骑脚搭车的人认为车辆一定要让他们?车辆也有blindspot。在看不要到的地方撞伤人或撞死人不是冤枉?一世人背服着后悔自责而过。交通警查难道觉得骑脚搭车在路上奔驰是OK?为什么没有发发单给他们?
每天在路上死的人不少, 小心能施万年船!
啊弥陀佛!

5 comments:

俳优 said...

公路上最好大家都各自小心。

lian莲/ 心月 said...

大哥好。说的是。

小路 said...

在得知这启意外的新闻时,我也觉得很心痛,可以把第一张照片删掉吗? 你可以拒绝
我的建议,我没有其他的用意。谢谢!

lian莲/ 心月 said...

小路。。没什么不能的。 我删除了。 其实我自己的心里也难过。

小路 said...

谢谢你!只因为白布下面。。。看了很心酸,很心痛。